黄帝问曰:合人形以法四时五行而治,何如而从?何如而逆?得失之意,愿闻其事。歧伯对曰:五行者,金木水火土也,更贵更贱,以知死生,以决成败,而定五脏之气,间甚之时,死生之期也。 合人形者,统脏腑经络,一切形体而言。法四时五行而治者,法四时之分属五行者,以治人形也。贵者主令,贱者不主令,因五行贵贱,知脏气衰旺,以此断其死生成败,定有消长存亡之期也。 义详下文。 帝
五味 所入,酸入肝,苦入心,甘入脾,辛入肺,咸入肾,是谓五入。 五味各有所入之脏。 五味所禁,酸走筋,筋病无多食酸,咸走血,血病无多食咸,甘走肉,肉病无多食甘,辛走气,气病无多食辛,苦走骨,骨病无多食苦,是谓五禁,无令多食。 五脏各有所禁之味。 五脏所主,肝主筋,心主脉,脾主肉,肺主皮,肾主骨,是谓五主。 五脏各有所主之形。 五脏所藏,肝藏魂,心藏神,脾藏意
阴用反作。 旧本作阴阳反他。新校正云:按,阴阳应象大论云:阴阳反作。王冰注云:反谓反复,作谓作务,反复作务,则病如是。
胃脘以下至横骨六寸半一。 黄注:神阙、气海二穴。王冰注:神阙作脐中,气海作脖脥。按:神阙,一名气舍,当脐中,气海,一名脖脥。 挟脐下傍各五分至横骨寸一。 黄注:中注、四满、气穴、大赫、横骨五穴。王冰注:中注同,下四穴作髓府、胞门、阴关、下极。按:四满,一名髓府,气穴,一名胞门,大赫,一名阴关,横骨,一名下极。
黄帝问曰:厥之寒热者何也?岐伯对曰:阳气衰于下,则为寒厥,阴气衰于下,则为热厥。 阳气衰于下,则阴盛而生寒,故为寒厥。阴气衰于下,则阳盛而生热,故为热厥。 帝曰:热厥之为热也,必起于足下者何也?岐伯曰:阳气起于足五指之表,阴脉者,集于足下而聚于足心,故阳气胜则足下热也。 阳气起于足五指之表,阴脉集于足下而聚于足心,阴败阳胜,则阳侵阴位,而足下热也。 帝曰:寒
旧名大论。 按:大论俱在五运六气,此无其例。 黄帝曰:阴阳者,天地之道也,万物之纲纪,变化之父母,生杀之本始,神明之府也。积阳为天,积阴为地。阳生阴长,阳杀阴藏。治病必求于本。 阴阳,天地之大道也,万物之主,变化之原,生杀之本,神明之府也。 五语与天元纪论同。 积阳则为天,积阴则为地。阳升阴降,则能生能长,阳降阴升,则能杀能藏。 天元纪论:天以阳生阴长,地以
生阳之属,不过四日而死。 林亿以别本作四日而生,全元起作四日而已,疑原本作死为非。按,下文云死不治,是统举上文而言,林误。 为偏枯痿易。 王冰注云:三阴不足,则为偏枯,三阳有余,则为痿易。易,谓变易常用,而痿弱 无力 也。 二阳俱搏,其病温。 按,宋本作其气滥。
前阴者,宗筋之所聚。 王冰注云:宗筋挟脐,下合于阴器,故云前阴者,宗筋之所聚也。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作厥阴者,众筋之所聚。全元起云:前阴者,厥阴也,与王注义异,亦是一说。
法当三日死。 三日,宋本作三岁。王注云:三岁者,肺至肾一岁,肾至肝一岁,肝至心一岁,火又乘肺,故云三岁死也。按,上文肾传之心,弗治,满十日,法当死。今肾传之心,心即反传而行之肺,一脏再伤,其死极速,固当作三日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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