漏泽园 是中国古代的一种福利设施 [1] ,是制度化后的公墓。漏泽园始于北宋 宋徽宗 崇宁三年,宋徽宗在蔡京建议设置,其后各朝一直沿用。 历史 演化 中国的公墓制度,最早可追溯至东汉时期桓帝 [2] ,其后魏唐等统治者亦有此施政。至北宋宋徽宗时期, 蔡京于1104年2月3日建议设置漏泽园以官地收葬无主及穷乏骸骨,漏泽园制度正式确立,随后各朝一直沿袭未改, 元...
都民素骄,非惟风俗所致,盖生长辇下,势使之然。若住屋则动蠲公私房赁,或终岁不偿一鐶。诸务税息,亦多蠲放,有连年不收一孔者,皆朝廷自行抱认。诸项窠名,恩赏则有黄榜钱,雪降则有雪寒钱,久雨久晴则又有赈恤钱米,大家富室则又随时有所资给,大官拜命则有所谓抢节钱,病者则有施药局,童幼不能自育者则有慈幼局,贫而无依者则有养济院,死而无殓者则有漏泽园。民生何其幸欤。
...,京师已有东西两福田院,安置老疾乞丐,嘉祐八年(1063)增南北两福田院,各院有屋50间,所养各以300人为额,内藏年拔给经费5千贯。 4、漏泽园 元丰间(1078~1085)神宗曾诏令在开封府置,以官地收葬尸骸。崇宁三年(1104)徽宗再次下诏推广命各地择高扩不毛之地理漏泽园,掩埋贫无以葬者或客死暴圳者。漏泽园制定有应葬者登记,对葬穴面积、深度也有具体要求...
...京师已有东西两福田院,安置老疾乞丐,嘉祐八年(1063)增南北两福田院,各院有屋50间,所养各以300人为额,内藏年拔给经费5千贯。 4、 漏泽园 元丰间(1078~1085)神宗曾诏令在开封府置,以官地收葬尸骸。崇宁三年(1104)徽宗再次下诏推广命各地择高扩不毛之地理漏泽园,掩埋贫无以葬者或客死暴圳者。漏泽园制定有应葬者登记,对葬穴面积、深度也有具体要求...
...京师已有东西两福田院,安置老疾乞丐,嘉祐八年(1063)增南北两福田院,各院有屋50间,所养各以300人为额,内藏年拔给经费5千贯。 4、 漏泽园 元丰间(1078~1085)神宗曾诏令在开封府置,以官地收葬尸骸。崇宁三年(1104)徽宗再次下诏推广命各地择高扩不毛之地理漏泽园,掩埋贫无以葬者或客死暴圳者。漏泽园制定有应葬者登记,对葬穴面积、深度也有具体要求...
...法;储泳《祛疑》则载有香药驱蚊,南宋民间有从事制作和销售驱蚊药的行业。 此时火葬在民间较前代更多地采用,尤其是没有土地的贫民,因不能安葬在 漏泽园 内,只得用火葬。也有死于他乡逆旅者,火化后携骨灰而归的。当时已有专门火化的设备。如吴县城外通济寺内,设有“ 化人亭 ”。 宋代的一些城镇中,出现了商业性浴室,对普通人开放。宋.吴曾《能改斋漫笔》卷1记载这类浴室门...
...,京师已有东西两福田院,安置老疾乞丐,嘉祐八年(1063)增南北两福田院,各院有屋50间,所养各以300人为额,内藏年拔给经费5千贯。 4、漏泽园元丰间(1078~1085)神宗曾诏令在开封府置,以官地收葬尸骸。崇宁三年(1104)徽宗再次下诏推广命各地择高扩不毛之地理漏泽园,掩埋贫无以葬者或客死暴圳者。漏泽园制定有应葬者登记,对葬穴面积、深度也有具体要求。...
...至数倍。差官卒充使令,置火头,具饮膳,给以衲衣絮被。州县奉行过当,或具帷帐,雇乳母、女使,糜费无艺,不免率敛,贫者乐而富者扰矣。 三年,又置漏泽园。初,神宗诏:“开封府界僧寺旅寄棺柩,贫不能葬,令畿县各度官不毛地三五顷,听人安厝,命僧主之。葬及三千人以上,度僧一人,三年与紫衣;有紫衣,与师号,更使领事三年,愿复领者听之。”至是,蔡京推广为园,置籍,瘗人并深三...
...学弟子员。甲午,赐蔡京子攸进士出身。癸卯,太白昼见。甲辰,铸九鼎。 二月丙午,以淑妃郑氏为贵妃。以刊定元丰役法不当,黜钱遹以下九人。丁未,置漏泽园。己酉,诏王珪、章惇别为一籍,如元佑党。诏自今御后殿,许起居郎、舍人侍立。壬子,以楚国公楫为开府仪同三司,封南阳郡王。庚申,令天下坑冶金银复尽输内藏。辛未,雨雹。 三月辛巳,置文绣院。丁亥,作圜土,以居强盗贷死者。...
...亭桥(靖国年作)、茶园山(王延禀为李仁达败,奔之)(底本作“奔之”,库本同,崇抄作“奔之处”。)、茶山馆(旧闽县尉廨也。崇宁三年敕以常平钱置漏泽园,遂于此创。今为东禅菜园,即鸡公巷口也)。 高盖南乡 县南十五里。旧无“南”字。有仁德、方胜与今三里为五。今并焉。 时升里 (旧龙政里)浮桥头、下渡。 仁丰里 盖竹、高盖、仙人井。(底本作“仙人非”,据崇抄改。)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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